1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该文件明确了宁夏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重点区域、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等。
重点区域
银川都市圈,包括: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和宁东基地(核心区)。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 30.5 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 0.3%以内;NOx 和VOCs 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2200吨和4100吨。
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升级(二)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三)优化交通结构,推进绿色清洁运输体系建设(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五)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六)优化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七)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八)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大气污染防治经济政策。
其中,VOCs再被划重点,具体举措有:鼓励储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阀、紧急泄压阀,定期开展密封性检测。汽车罐车推广使用密封式快速接头。污水处理场所高浓度有机废气要单独收集处理;含 VOCs 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有机废气要密闭收集处理。各级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要监督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回收、蓄热式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处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重点区域石化、化工行业集中的城市和重点工业园区,逐步建立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开停工、检维修期间,及时收集处理退料、清洗、吹扫等作业产生的 VOCs 废气。企业不得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日常大气污染处理设施。
要求按照重点行业 VOCs 治理任务对照表,尽快完成石油炼制、石油化工、现代煤化工、原料药制造、农药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包装印刷、纺织印染、家具制造、涂料使用及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 VOCs“一企一策”治理,适时对重点行业企业分批开展 VOCs 整治效果评估。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