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全文见附件)发布,并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及检验机构开展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标准为首次发布,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大气和噪声污染,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现批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HJ 1350-2024)
以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月1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