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方案(2021版)》(浙环函〔2021〕161号)工作要求,高质量推动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开展了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遴选工作。经技术申报、形式审查并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农业科学院等单位专家评审,现将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2月3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技术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以书面形式提出,须署名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寄送材料时间以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09号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2024年1月30日
原标题:关于浙江省工业园区(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适用技术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