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泽市政府印发《菏泽市碳达峰工作方案》(菏政字〔2024〕3号,以下简称《方案》),并在政府向全社会公开。
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2022年12月28日,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菏泽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菏泽市碳达峰工作方案》。
问:《方案》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方案》提出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妥善处理好减污降碳和能源保供关系,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多措并举,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节能降碳增效工程,扎实推进节能工作,落实能耗调控,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程,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设清洁低碳城乡。
交通领域碳达峰工程,健全完善绿色交通体系,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工程,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低碳排放的协同作用。
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聚焦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绿色科低碳科技革命。
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坚持系统观念,推进国土绿化与生态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相结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碳汇量。
全民绿色低碳生活工程,着力增强全民低碳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鼓励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全民自觉行动,推进全社会低碳发展。
碳金融支撑工程,积极发展碳金融,构建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
金融服务体系。
问:如何保障《方案》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答:为确保碳达峰“十大工程”的实施落地,《方案》提出一些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的措施。
政策保障方面。一是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重点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在上级部门指导下,探索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方式、价值评价办法和经营开发试点,开展林业碳汇评估试点。二是完善财税价格支持政策。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强化财政激励、税收引导作用,整合发挥现有绿色发展方向基金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三是健全市场化机制。健全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抵消工作机制,支持碳排放减排量项目开发,推动碳资产管理和开发体系建设,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
组织实施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市碳达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指导协调相关重大事项,推动碳达峰工作方案贯彻落实。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将碳达峰相关指标逐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逐步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及时分解落实工作方案确定的发展战略、任务和政策,明确部门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三是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民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进行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