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党委、党支部指导,中国绿发会两会建议工作组主办,《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期刊提供学术支持的2024“两会”议/提案建议交流会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顺利召开。会议邀请关注生态环境资源、卫生健康、污染治理、环境法制建设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参会。本次会议在中国小康网、绿会融媒等平台同步直播,在线参会人数达15.7万人次。
中国绿发会政研室王敏娜在会上分享了《建议尽快出台〈应对气候变化法〉》的建议,并结合国际情况、国内环境等现实状况进行了分析说明,核心内容是建议设立专法应对气候变化、治理温室气体排放,构建与应对气候变化相衔接统一的法律体系。
现将建议的具体内容分享如下:
建议尽快出台《应对气候变化法》
01 案由
气候变暖对人类当代及未来生存与发展造成的严重威胁和挑战,采取积极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认为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到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再到为脆弱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所有气候行动领域的进展都过于缓慢,同时决定在2030年前加快所有领域的行动,这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际范围内数十个国家已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意图通过立法强化国家生产、生活全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管控。我国2009年首次提出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纳入立法工作议程以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减缓全球气温上升是应对气候变化首要任务,我国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在2020年提出“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为此制定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等法规,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碳排放交易领域为应对气候变化举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应对气候变化不仅局限于温室气体减排,其涵盖能源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治理、绿色金融等众多领域,现有法规无法涵盖应对气候变化的全方位,而现有环境保护法(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地域保护法(如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中设置应对气候变化内容笼统,缺乏具体规则,可操作性弱,难以适用于司法实践。且不同领域的行政管理部门不一,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范围外的领域知识储备较少,易出现监管盲点,造成监管缺失。
对此,中国亟需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应对气候变化法》为应对气候变化做法律支撑,以此支持各部门及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工作。
02建议
2025年前在生态环境法律体系内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应对气候变化法》。
在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能源管理、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制修订过程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构建应对气候变化衔接统一的法律体系。具体并细化责任性的规定,保证应对气候变化的可操作性。
建议的具体落实部门:
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
文|王敏娜
审|Yang
编|angel
原标题:2024两会建议:《应对气候变化法》为何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