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是促进行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国家及地方强制性标准之外,由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发布的团体标准对于规范和约束企业生产行为也起到重要作用。在环保领域,制定团体标准有助于形成统一规范和标准,包括各种程序、流程、技术和设备等,规避低质量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对行业造成负面影响。
2024年以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陆续发布了多项与环保相关的团体标准,涉及零散工业废水转移处置、煤气净化废气治理、ESG、电池工业废水处理等。
《汽车污染物排放测量外观检测方法》(T/ZJEEMA 0006-2024)
发布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27日起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排放外观检验方法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汽车注册登记检验和在用车检验进行排气污染物检验时的外观检验。自由加速法进行一次自由加速过程中,目视检查车辆怠速及整个加速过程,车辆排放不应出现明显烧机油或者可见冒黑烟现象。对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且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燃气车(含混合动力燃气车),在申请注册登记检验前应当对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情况开展检查。
《数字能源空气压缩站项目 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T/GDES 2063—2024)
发布单位:广东省节能减排标准化促进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22日起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能源空气压缩站项目碳减排量核算基本原则、适用条件、核算边界、基准线碳排放量、数字能源空气压缩站项目碳排放量、数字能源空气压缩站项目碳减排量、数据来源及监测,适用于数字能源空气压缩站项目运营者及其相关方进行碳减排量核算。
《零散工业废水转移处理规范》(T/ZSESS 009-2024)
发布单位: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
实施时间:2024年5月1日起
本文件规定了零散工业废水转移处理的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废水评估、废水转移、废水处理、废气及污泥处理等业务流程,并对合同及台账管理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废水接收、转移、处理、排放等管理活动。零散工业废水处理单位应配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具备 3 年以上水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并配备取得相关资格证的水质监测人员或水质化验人员。
《成都市工业大气污染源现场合规性检查技术指南》(T/CHB 001-2024)
发布单位:成都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22日
本指南适用于成都市工业大气污染源环境管理的现场合规性核查,焦化、水泥等等39个重点行业与《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等10个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试行)》提到的热加工处理、矿石采选与石材加工等10个行业适用。污染治理设施核查需根据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和地方、行业的相关标准,核查企业污染物控制情况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估通用规范》、《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森林与林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地表水与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等六项
发布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起
《煤气净化废气治理工程设计规范》(T/NEEPA 006-2024)
发布单位:南京节能环保产业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20日起
文件规定了煤气净化废气治理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平面布置、工艺及管道设计、自动控制、电气、消防与给排水、安全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要求,适用于煤气净化废气治理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设计,可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咨询、设计依据。
《陕西省国有企业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指引》(T/SXQL 1—2024)
发布单位:陕西省企业联合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20日起
《企业ESG管理体系建设指南》(T/CIET 376-2024)《模具制造节能设计技术规范》(T/CIET 377-2024 )等六项
发布单位: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印染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规范》(T/SZZSH 002-2024)
发布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盛泽总商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6日起
《煤炭生产企业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技术规范》(T/ACEF 129—2024)
发布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园林绿化示范项目评价规范》(T/ZS 0592—2024)
发布单位: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5日起
文件旨在适应杭州园林建设市场发展及质量监管的要求,同时顺应标准化改革的需要,响应生态建设的号召,规范建立促进绿色施工方法的应用,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进园林绿化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再生钢铁原料取制样操作规范》(T/CIQA 78-2024)
发布单位: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4日起
《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技术规范》(T/CAMER 024-2024)
发布单位: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起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坛维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污水处理系统运维管理、处理工艺运维管理、在线监测系统和控制系统运维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以及运行记录的管理要求,适用于综合性医疗机构与传染性医疗机构、各种专业医疗机构、第三方运维单位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方,临时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自行运维管理方均可参照执行。
《新能源电池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指南 磷酸铁锂电池》(T/ACEF 130—2024)
发布单位:中华环保联合会
实施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本文件规定了磷酸铁锂电池工业废水处理的基本规定、阴极废水处理工艺设计、阳极废水处理工艺设计、电解液废水处理工艺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等,适用于磷酸铁锂电池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护。
《数字孪生闸泵建设规范》《智慧排涝系统建设与运维规范》《泵站群智慧调度系统建设规范》
发布单位: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1月26日起
《煤电环保智能化控制平台建设指南》(T/TMAC 084-2024)火力发电厂 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与封存技术要求(T/TMAC 086-2024)
发布单位:中国技术市场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起
《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社区)建设和评价指南》(T/SHAEPI 011-2024)、《低碳实践区(近零碳排放实践区)建设与评价指南》(T/SHAEPI 012-2024)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3月2日起
《锂离子电池工厂洁净干燥房运行维护管理规程》(T/GACT 005—2024)
发布单位:广东省洁净技术行业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起
《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T/ATCRR 57-2024)
发布单位: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实施时间:2024年1月30日起
本文件旨在为退役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企业提供指导,包括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与监测温室气体排放,进而核算自身资源化利用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本文件编制工作以科学、客观、中立为准则,能够填补行业细分领域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标准的空白。
《履带移动破碎筛分站》(T/NNAS 001-2024)《移动带式输送机》(T/NNAS 002-2024)
发布单位:南宁市标准化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7日起
《绿色低碳企业评价通则》
发布单位:江苏省材料学会
实施时间:2024年3月1日起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风力发电机组 用双馈异步发电机》(T/XRES-0002—2024)
发布单位: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学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1日起
《邻苯二甲酸酐残渣再生利用与处置技术标准》(T/SDEPI 041-2024)
发布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1月31日起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单位建设与运营指南》(T/ZJSES 005-2023)
发布单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29日起
《污水处理厂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标准》(T/SHAEPI 010-2024)
发布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实施时间:2024年2月29日起
本标准规定了污水处理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的监测准备要求、点位布设、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样品采集、运输和保存、监测分析、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CO2、CH4与NO直接排放监测计划的制定,使用者可以是污水处理企业,也可以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这两类主体可以参考本标准对污水处理厂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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