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日,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地方标准《白洋淀旅游污染治理和管理技术规范》(DB 13/T 5918—2024)正式启动施行。该文件由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文件规定了白洋淀旅游污水、旅游垃圾、旅游船舶、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技术规范,适用于白洋淀旅游区域旅游污染的治理和管理工作。(全文见附件)
一般要求
①综合考虑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基础设施现状、污染治理水平、回用途径等条件,制定科学的污染治理与管理技术。
②减少或不设高耗水、高耗能的旅游项目。
③将雄安新区“无废城市”的建设理念纳入白洋淀旅游垃圾管理中,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旅游垃圾的全过程治理和管理工作。
④船舶污染防治应遵循“预防优先、分类管控、船岸并用、以岸为主、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
⑤旅游区域内的农家乐、民宿、餐饮单位等旅游经营主体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应使用清洁能源。
旅游区域内的餐饮、住宿及公共厕所等旅游接待服务设施产生的污水排水设计应符合GB 50015的要求。 含油污水与其他污水分流收集,含油污水经隔油设施预处理,隔油设施设计标准按 HJ 554 中 的规定执行。暂无管网覆盖的旅游区域,应自行建设污水处理站,旅游污水单独收集后处理,出水达到 DB 13/ 2171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