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2年,佛山市相继获得生态环境部同意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成为全国3个同时开展“两区”建设的城市之一。
3月5日,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副司长汪海洋一行调研佛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建设工作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何焱、生态与土壤处处长朱经发,市政府副秘书长林小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陈振华参加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杰与调研组一行进行了见面交流。
调研组先后现场检查地下水生态环境执法情况、国家地下水考核点位溯源工作情况、在产企业防渗排查和升级改造等源头管控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交流会,听取佛山市“两区”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调研组指出
佛山市“两区”建设工作扎实,部门协同配合,重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调研组强调
一是珍惜荣誉,落实责任。作为全国三个同时开展“两区”建设的城市之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加强要素协同,深化、细化土壤、地下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任务,做实底板,擦亮亮点。
二是用好资金,解决问题。突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凝练需求,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工作需求,坚持先行先试,注重总结提炼,为全国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和经验做法。
来源/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整理/佛山生态环境微信编辑小组
原标题:“两区”建设 | 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调研佛山市“两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