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要求,规范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前。
其中共列有219项标准,其中技术规范6项、分析方法标准182项、标准样品 31 项。监测指标包括微塑料、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多氯萘、六溴联苯、毒杀芬、有机磷酸酯类、麝香类、N,N'- 二甲苯基-对苯二胺、甲醛和乙醛、邻甲苯胺、多环芳烃、烷基汞、硝基苯类、邻苯二甲酸酯类、紫外吸收剂、卡拉花醛、有机锡化合物、得克隆、多氯联苯、有机氯农药、二噁英类、多溴二苯醚、中链氯化石蜡、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挥发性有机物、酚类化合物、六溴环十二烷和双酚 A、全氟化合物类和氯苯类等,覆盖了管控清单、履约、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主要新污染物。
该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备注等六项内容组成。其中标准项目名称遵循《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等规定,“状态”为所列标准项目现阶段制订情况,包括已发布、在研和拟制订。
原标题: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