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23年,其中,建设周期为3年,运营期为20年。
《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因工作需要,向社会采购《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服务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响应并报名。
一、项目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模式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2、项目概述
为推动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模式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择优选取1家响应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投资平衡资源的发掘、规划、整合、争取、归集、运营,以及整体项目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以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经济价值内部化,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3、服务内容
本采购项目为“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的实施主体采购,实施主体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投资平衡资源的发掘、规划、整合、争取、归集、运营,以及整体项目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设计的编制申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该项目投资收益由实施主体自平衡。实施主体负责项目范围内有关工程、资产以及区域内相关地块管理和使用、生态等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项目运营管理、招商引资等。通过“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带动开平市新桥水生态环境修复与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生态治理由碎片化向系统化、整体化转变。
4、服务期限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23年,其中,建设周期为3年,运营期为20年。
二、服务费用
预算金额:0元;最高限价0元(由于本项目采购的是实施主体单位,报价为固定报价,故不作为评分项)。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服务方需具备以下条件,不满足其中一项的,不具备报名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响应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社会保障资金及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开标前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均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应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服务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的选定
1、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服务商。
2、由我局采购小组抽取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见附件)进行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服务商。
3、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15日内与中标服务商签订采购合同。
六、报名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平市长沙卫民路10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六楼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股李小姐。
2、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3月20日下午5:30。
原标题:23年!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产业融合绿色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