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提出的“加快‘无废城市’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建立固废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机制,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4年4月3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全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方案》在凝练长沙市、张家界市“无废”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借鉴浙江、上海、湖北等省市的做法,结合湖南实际,制定了湖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板块构成,提出到2024年底,省级推动2-3个、市州推动1-2个“无废细胞”建设;到2025年底,市州50%以上的县,到2027年,60%以上市州达到“无废城市”等建设要求。主要任务聚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五类固体废物,提出五大方面16项建设任务。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督查考核、政策和资金保障、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明确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纳入省级年度考核,保障方案的落地实施,合力推动实现城乡“无废”,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湖南提供坚实支撑。
《方案》的印发,为全省“无废城市”建设规划了路线图、时间表,推动湖南逐步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到最低的城乡发展模式。
相信不久的将来,经过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一张张“利用高效、处置有序、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固废防治网越织越密,一幅幅蓝天白云、水清岸绿、生态秀美的美丽湖南画卷将在全省徐徐展开。
来源丨湖南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编辑丨谭 倩
原标题:湖南发布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