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以下简称“龙岗管理局”)组织召开龙岗区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签约仪式暨2024年龙岗区机修行业危废管理交流会。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区检察院、交通运输局、土地监管及危废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交通运输协会、机修单位、危废收集单位代表,赔偿义务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龙岗管理局播放了龙岗区危险废物非法处置案件警示视频,并介绍了有关案件生态损害赔偿调查情况。据介绍,该案件涉及龙岗区某街道废矿物油加工违法行为,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厂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却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加工厂地面未做三防措施,存在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对此,龙岗管理局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并进行损害调查;同时主动沟通,宣讲相关政策法规,强化赔偿义务人“谁污染谁担责、谁损害谁赔偿”的责任意识。期间,龙岗管理局积极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动合作,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经过磋商,龙岗管理局与赔偿义务人就生态环境损害事实、责任认定、责任范围、履行方式和期限达成一致,并在参会单位代表的见证下,共同签署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
为充分发挥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提升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水平,龙岗管理局还邀请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政策规划和科技发展研究所所长王越为机修单位代表、危废收集单位代表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相关课程培训。此外,龙岗管理局工作人员详细解读了《龙岗区2024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帮扶和评估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强调将以“政府指导,行业自律,协会帮扶”的思路开展2024年龙岗区机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提升工作,维护规范有序、良性竞争的危废收运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机修危废违法行为,指出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在危险废物运输和规范化管理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并现场解答了参会单位的有关提问。
“这次生态损害赔偿普法课程、危废管理培训让我深刻体会到生态有价、损害担责。同时也进一步了解了危险废物种类,规范处置的生产过程。”与会机修单位代表在发言中说道,“今后,我们将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规范危废管理的各个环节,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让污染者为生态环境的修复‘买单’,让环境破坏的后果不再由全社会来承担,通过经济手段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龙岗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组织召开本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及赔偿协议签约会议、警示教育会议,一是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二是通过典型案例警示、生态损害赔偿法律普及、危废管理培训等,不断增强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法律意识、环保合规意识,督促辖区单位合法处置危险废物,提升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接下来,龙岗管理局将不断完善案件线索清单,做好案件筛查,实现应赔尽赔,把“损害担责”的改革原则落到实处。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
编辑:深小环
原标题:损害修复+行业规范,龙岗推动破解生态环境的修复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