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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23.5亿投资!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2024-05-08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73

  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项目合同履行期限23年,其中建设期1-3年、运维期20-22年。
 
  据悉,2023年12月,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项目正式通过生态环境部评审,成功纳入中央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这是萍乡市首个EOD入库项目。
 
  该项目资金筹措总额为235235.71万元,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1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为萍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3个产业开发项目分别为福田红鱼文化乡村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彭高镇红色旅游与生态农业开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赣湘合作萍乡新能源产业园(三期)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萍水湖流域田中河护岸、绿化工程已完成934万元投资额;红鱼文化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工程已完成1280万元投资额。
 
  招标公告如下:
 
  江西福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L2024-10
 
  项目名称: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3年,建设期1-3年、运维期20-2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00:00至2024年05月17日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4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潜在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解密时长20分钟。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数字证书、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确定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已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江西省电子卖场金融服务系统,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原标题:超23.5亿投资!萍乡经开区萍水河流域治理与赣湘合作核心区高质量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
附件: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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