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广西2024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水环境方面,2024 年,全区 112 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 98.2%,劣Ⅴ类水体比例为 0;79 个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80%。水资源方面,2024 年,全区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的江河流域生态流量均达到保障目标要求。
水生态方面,2024 年,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初见成效。有序推进美丽河湖保护和建设,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优秀典范。
广西202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确保完成生态环境部下达的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全区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率0.0%。各设区市优良天数比率、PM2.5浓度、重污染天数比率目标任务详见附表。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重点工程减排目标另行分解下达。
根据国家相关统一部署要求,广西今年将组织启动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对钢铁、水泥、焦化等涉工业炉窑行业,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学原料药和化学农药原药制造等涉 VOCs 排放行业,以及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30 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启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对砖瓦、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有色、铸造、石灰等其他涉工业炉窑行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工等其他涉 VOCs 排放行业,排查涉气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广西2024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对照“十四五”目标及时序进度要求,实现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 92%,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实施污染管控的优先监管地块比例累计不少于 75%,地下水区域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不超过 36%,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污染风险监控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