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和县水坑垅垃圾填埋场陈年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公示,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2782.4万元,公示如下:
政和县水坑垅垃圾填埋场陈年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一期)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725]HRHJ[GK]2024001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水坑垅垃圾填埋场陈年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一期)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慈济一里98号215室
中标(成交)金额:27,824,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7.4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政和县水坑垅垃圾填埋场陈年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一期)):
服务类(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胡林平、吴国强
评审专家:郭泽冰、郑健、刘雅莲、杨军、罗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本文件中其他有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收费情况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1)以中标人的年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年服务费*服务期限。(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年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5%收取);年中标金额100万元-500万元部分(按1.1%收取);年中标金额500万-1000万部分(按0.8收取);年中标金额1000万-5000万部分(按0.5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福建宏润鸿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南门支行;帐号:5919066744109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水坑垅垃圾填埋场陈年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一期):23.71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入下一步评议。
原标题:福建政和县水坑垅垃圾填埋场陈年垃圾外运焚烧处置项目(一期)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