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00-02992
项目名称: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599,600.00
最高限价(元):242
采购需求:对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沼渣约为4.38万吨(存量约3.38万吨,新增约1万吨,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进行处理,将沼渣运输至场区以外的其他符合当地相关环保要求的场地后,通过符合国家标准的焚烧或资源利用的方法进行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存量的沼渣处置,全部沼渣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原标题:2024年营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沼渣处理服务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