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公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油加气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其中提出,规划至2035年航空港区加油加气加氢站共100座。
规划原文如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油加气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批前公示
为了确保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加油加气站与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科学、合理,并充分发挥其关键作用,确保它们的布局具有高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同时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配合协同各行业规划,我局组织编制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油加气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根据我区专项规划报批要求,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加油加气站和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
编制单位:铭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类别:专项规划用地
位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用地面积:747平方公里
公示期限: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7月19日经办处室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投资促进局
附加说明: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河南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
规划方案简介
一、规划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全部行政辖区范围,面积为747平方公里。全域行政辖区包括郑港办事处、滨河办事处、张庄办事处、龙港办事处、八岗办事处、清河办事处、三官庙办事处、冯堂办事处,新港办事处、银河办事处、明港办事处、龙王办事处、新郑市八千办事处、岗李乡、大马乡、大营镇、洧川镇,共计2个镇、2个乡、13个办事处。
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与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空间规划保持一致,分为2期,即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近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
三、规划目标科学预测航空港区加油加气站、加氢站的规模和数量,优化、完善站点布局,规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设施的建设和服务,建立规划统一、布局合理、经营合法、竞争有序的成品油、天然气和氢能分销服务网络体系。根据空间分布法和车辆需求预测法及航空港区政策文件,本次规划站点均为加油加氢合建站,为满足区域内加油加气、加氢需求,至规划期末,共规划加油加气加氢站100座。
四、布局规划方案根据加油加气加氢站布点设置影响因素分析,同时依托航空港区站点需求预测,结合现状加油加气站的分布情况,对航空港区加油加气加氢站进行规划布局。现有加油加气站48座,本轮规划保留27座,拆除21座,新增规划点73个,现状保留加油加气站逐步增加加氢设施,规划至2035年航空港区加油加气加氢站共10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