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7月2日,生态环境部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4-2030)(征求意见稿)》(下称《国家方案》)意见的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 《国家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总体要求明确了履约工作的主要目标和用途分类。主要目标是管控物质生产和使用总体的淘汰和削减进程要求,也是国家履约总要求。用途分类是对管控物质的不同使用场景进行分类介绍。
全生命周期管理包含 4 个方面 11 项具体内容。一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管理管控物质的生产和销售。二是加强过程控制,强化管控物质使用管理。三是完善末端治理,加强维修、回收、再生利用和销毁管理。四是加强进出口管理,防范管控物质贸易风险。总体思路是通过生产管理加强源头管控,通过使用过程管理推动绿色发展,通过末端治理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通过加强进出口监管防范贸易风险,推动国家履约目标实现。
保障措施包括机制建设、能力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和落实各方责任四个方面,通过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作,在政策、科技、执法、监测、资金、宣传及国际合作等各方面为落实行动举措、实现国家履约目标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