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一)政策背景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的相关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废橡胶利用行业在内的13个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优化提升一批企业工艺装备和治污能力、培育选树一批环保“领跑”企业,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其中,废橡胶利用行业需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提升,为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制定了《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系统治理全市废橡胶利用行业环境污染问题,推动废橡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8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揭榜挂帅、全程亮晒、绩效比拼”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3〕39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本《实施方案》拟全面开展杭州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动行业工艺装备优化升级、污染防治科学精准、节能降耗协同增效、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整治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美丽杭州建设总体部署,聚焦全市废橡胶利用行业“提高行业准入、规模化发展、集中治污”的发展思路,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引导废橡胶利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目标
到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废橡胶利用行业整治提升工作。重点解决废橡胶利用行业存在的部分产品低端落后、露天堆放废橡胶、生产装备落后、废气收集不到位、废气治理不规范、运行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实现橡胶行业的产业布局合理化、基础设施完善化、生产清洁自动化、污染治理规范化、运行管理数字化等目标,加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竞争力,促进废橡胶利用行业规范有序、绿色低碳发展。
(三)主要任务
关于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五大任务。
1. 实施工艺装备改造提升。一是全面开展废橡胶露天堆放场地排查,消除废橡胶、废胶料、废颜料露天堆放乱象;二是引导企业技术落后、密闭性差、能耗高的工艺设备,鼓励实施“机器换人”,不断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
2. 补齐污染防治突出短板。一是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全面提升废气收集效率,强化对VOCs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控制;二是对初期雨水、生产废水采取有效的收集、处理措施;三是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规范化建设及管理;四是采用减振降噪措施,确保企业噪声达标排放。
3. 促进节能减排协同增效。一是积极推进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蒸汽余热回收;二是过冷却水循环、中水回用等措施提高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三是拓宽废橡胶综合利用路径,探索实现全橡胶行业的循环经济,鼓励采用“颗粒活性炭+集中绿岛再生”方式提高废活性炭利用效率。
4. 强化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一是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督促企业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落实污染整治主体责任;二是坚持“严监管、全过程、零容忍”原则,相关部门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5. 实现风险隐患全面消除。一是企业按规定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相关措施落实工作;二是按规定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档案。
(四)工作安排
共分为3个阶段,部署准备阶段(2024年6月底)、整治实施阶段(2024年7月-11月)、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杭州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下设废橡胶利用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相关区、县(市)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具体工作。
2. 强化考核通报。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专班要定期对各地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亮晒通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纳入“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整改。加大废橡胶利用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况纳入美丽杭州考核。
3. 强化督查执法。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现场督查和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行业秩序监管。
4. 强化帮扶指导。建立“坐诊+巡诊”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行业整治培训会,持续开展环保专家进基层、开通专家网络咨询热线、环保管家服务等活动,强化行业整治过程的帮扶指导,及时跟踪问效。
四、文件适用范围及施行时间
本文件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2024年7月26日起开始施行。
五、解读单位和联系人
本实施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解读。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