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发布,描述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水 泥生产企业 ”)节能诊断的服务程序、原则要求及各阶段任 务,适用于指导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 场化服务组织,根据《行动计划》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有 关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水泥生产企业实施节能诊断服务,以 及向有关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节能诊断报告、上报节能诊断数 据。
水泥生产企业节能诊断的范围边界一般应覆盖水泥生 产企业全部生产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原燃料预处理系统、生 料制备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熟料烧成系统、余热发电系统、 水泥制成系统、水泥包装及发运系统。
水泥生产企业节能诊断按深度要求可以只完成本指南 提出的通用基础诊断,也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指定工序 环节、工艺装备、主要能源消耗品种等开展专项诊断。
水泥生产企业节能诊断统计期原则上为上一自然年,如 2024年开展的诊断工作以 2023 全年为统计期,其它年份的 统计数据可作为对照依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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