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公告如下:
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2024-12-62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SCR脱硝装置于2014年06月投运,催化剂为蜂窝式,按“2+1”模式布置,2#机组脱硝反应器一、二层催化剂目前使用天河(保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蜂窝式催化剂,为满足SCR脱硝装置出口NOX浓度<50mg/m3(标态、干基、6%O2)的环保要求,#2机组于2017年4月份加装了第三层催化剂,完成了2#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第三层催化剂生产厂家为江苏龙源催化剂公司。现利用#2机组停机检修机会,对脱硝反应器两层的全部和一层部分破损的催化剂进行更换;转移处理旧催化剂;对脱硝反应器本体和部件进行检修的工作。
2.2招标范围:
包含(不限于)更换项目的催化剂材料供应(含催化剂制作)、运输(包含卸货)、废旧催化剂的拆除运送及环保处理、新催化剂检验、安装、验收,脱硝系统本体及声波吹灰器检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负责废旧催化剂的收运、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责任,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必须由投标人无条件全部承担相关责任;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完成催化剂转移联单的办理,在本工程期内一次性完成废旧催化剂的转移。(须提供承诺函)。
3.3资质条件:需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自有或拟分包的现场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自有或拟分包的危废处置单位必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HW50废催化剂(772-007-50 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催化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3.4业绩要求(拟投标产品业绩):
近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个自然年度的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每年合同供货总量在5000m³以上(含5000m³);
(2)所提供的业绩应是蜂窝式催化剂产品;
(3)所提供的业绩应是在300MW及以上等级发电机脱硝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如合同内容未体现机组容量,投标人提供自证承诺)。
3.5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在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5)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仍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式: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6日时至2024年8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投标申请,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上午10点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炉脱硝系统催化剂更换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