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中链企通环保网 > 新闻资讯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08-09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110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此次修订修改了适用范围;调整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总体要求;原第4章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方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删除了车吨位法、实吨位法;增加计量统计法,并对采样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要求;原第5章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删除了多元线性回归预测法;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要求;删除原第6章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的应用章节。增加分类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章节。删除原标准规范性附录B、附录C、附录D相关内容。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9年首次发布为CJ/T 106-1999;
 
  2016年第一次修订为CJ/T 106-2016;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3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3〕42号),我部组织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等单位修订了行业标准《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309153696@qq.com。
 
  2.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围堤道107号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邮政编码:3002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附件:生活垃圾产生量计算及预测方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4年7月31日

 

更多精彩内容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在手机端查看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zlqt.hbchanyelian.com/News-37613.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