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光大环保能源(东方)有限公司与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在东方能源举行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投资合作签约仪式。
二期项目采用签署投资协议的模式投资建设,合作期为25年,总投资为1.34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配置1台400吨/日机械炉排炉和1台10兆瓦中温次高压汽轮发电机。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处理生活垃圾约14.6万吨,提供绿色电力约5000万千瓦时。烟气排放、渗滤液处理将全面执行国家标准,烟气在线监测指标日均值全面优于欧盟2010标准。
此次签约是光大环境与东方市在长期良好合作基础上的新进展,是实现海南省跨区域布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新政策下的一次突破,是推进海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重大战略举措。光大环境将充分发挥区域及专业优势,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全面深入参与海南自贸港发展建设,打造标杆示范环保项目,共同推进海南省更高质量发展。
撰稿、编辑|赖唐思
初审|兰颜欢
终审|张东
批准|常华
光大环保能源(东方)有限公司与东方市市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签署二期投资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