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旅游局将制定两项温泉旅游行标:康养和水质
2018-12-05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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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旅游局将制定两项温泉旅游行标:康养和水质
日前,从*家旅游局官网获悉,*家旅游局办公室发出《*家温泉康养旅游》《旅游温泉水质卫生》两项行业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并要求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编制要求做好编制工作。
通知指出,标准提出单位为标准责任单位,负责标准编制的组织协调和确定标准起草单位。标准起草单位中列首位的,为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负责标准的具体编制及与其他起草单位的沟通、协调。标准责任单位应与起草单位签订编制协议,保证编制经费到位。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严格按照协议,制定编制方案开展工作。立项标准编制经费由*家旅游局拨付的,标准起草单位应在签订编制协议后向*家旅游局报送经费使用方案,标准编制结束后应将经费使用情况报*家旅游局备案。
*家旅游局对立项旅游行业标准编制情况进行监督,具体工作由*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标准化处负责。标准责任单位应定期向*家旅游局监管司书面报告标准编制进展情况,立项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中途撤销或更改的,需报经*家旅游局批准同意。
立项标准应按立项时确定的期限完成,如不能按期完成的,标准责任单位应提前2个月向*家旅游局提出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半年。超过立项时确定的期限未完成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或申请延期后在延长期之内仍未完成的,由*家旅游局撤销立项,已取得*家旅游局资金支持的,标准责任单位退还支持经费。未完成立项标准编制工作的标准责任单位和起草单位,原则上两年内不得提出旅游行业标准立项申请、不得承担旅游行业标准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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