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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炼石2#、安砂建福1#、2#窑窑尾烟气SCR超低排放改造系统设计、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

2024-09-04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96

  2024年9月3日,顺昌炼石2#、安砂建福1#、2#窑窑尾烟气SCR超低排放改造系统设计、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公告如下:
 
  顺昌炼石2#、安砂建福1#、2#窑窑尾烟气SCR超低排放改造系统设计、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241254031)
 
  1.招标条件
 
  为了响应国家超低排放要求的要求,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现有的生产条件下对顺昌炼石2#窑、安砂建福1#窑、安砂建福2#窑进行窑尾烟气SCR超低排放改造。本招标项目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窑尾烟气SCR超低排放改造系统设计、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顺昌炼石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安砂建福水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和安装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顺昌炼石2#、安砂建福1#、2#窑窑尾烟气SCR超低排放改造系统设计、采购和安装项目。
 
  2.2项目建设规模:生产线日产水泥熟料约4500t/d;
 
  2.3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福建省永安市安砂镇。
 
  2.4招标范围:
 
  1)拟实施改造的生产线为顺昌炼石2#窑、安砂建福1#窑和2#窑三条生产线,因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内容不尽相同,分为三个项目两个标段(标段一:顺昌炼石2#窑;标段二:安砂建福1窑和2#窑)招标,具体实施时按项目签三个合同。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高温高尘SCR脱硝技改项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基础设施建设安装、安全环保设施设计采购安装、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有效合理衔接设施建设改造安装等,以及设备材料的运输、储存、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消缺、检测、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培训、达标投产、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技术方案采用高温高尘技术路线。
 
  3)原SNCR脱硝系统升级改造。
 
  4)安砂建福1#窑高温风机叶改造。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离线施工工期≤90日历天(从下发开工令之日到具备停窑对接条件的日历天,不包括停窑对接工期、调试期,以双方签订的具备窑对接条件报告为准);停窑对接工期≤10日历天(停窑后,交给承包方开始施工到对接完毕,系统具备使用条件,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具备使用条件文件为准)。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GB50295-2016《水泥工厂设计规范》和最新《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技术装备验收规程》及最新版《新型干法水泥安全生产规程》、《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一级等标准,且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相关合格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完全达到设计要求且至少满足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发包人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3设备、材料: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2.6.4其他要求: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档案、防雷接地等专项验收达标,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考核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材行业(水泥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三个已完成验收的4500t/d及以上生产线SCR脱硝项目设计采购安装(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加盖项目甲方公章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否则业绩不计)。
 
  (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文件(含电子文档)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该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按规定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同为该投标人未参加投标,则相应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是否已按规定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以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显示数据为准。
 
  (2)纸质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送至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同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同投标人未参加投标。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开展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必须办理认证适用于“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的数字安全证书和电子公章。
 
  6.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本项目开标室公开开标。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36万元;标段2:76万元;合计112万元;
 
  7.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现金(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
 
  7.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8.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顺昌炼石2#、安砂建福1#、2#窑窑尾烟气SCR超低排放改造系统设计、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
附件: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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