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29号的答复
常发改复〔2024〕第128号
黄国栋等10名委员:
十分感谢各位委员对发展建设碳中和发展示范区的关心和支持,提出的“关于建设碳中和发展示范区,丰富‘新能源之都’内涵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碳中和发展试点示范发展现状
(一)强化顶层设计,精准规划定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意见》,明确了2025年、2030年、2060年三阶段的工作目标。印发《常州市碳达峰方案》,紧扣我市新能源之都建设内在要求,在新能源产业发展、新能源产品使用、新能源技术应用、新能源场景推广和新能源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同时,各辖市区、市相关部门也正在编制各地区、各领域、各行业的碳达峰方案,逐步构建起“1+1+N”的政策体系。制定《常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在全面落实国家、省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实际,突出低碳引领,增加了绿色低碳提升行动,明确了支持近零碳试点建设、加快产品碳足迹认证应用、鼓励绿电绿证消费、促进“新三样”出海等4项任务。出台《常州市近零碳园区和近零碳工厂试点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常州市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推进方案》,鼓励试点单位加快先行步伐,尽快形成带动效应。
(二)启动试点建设,抢占优势赛道。以近零碳园区为主阵地,同步开展近零碳工厂培育和新型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等新能源应用场景推广试点,构建近零碳智慧产业新生态和能源应用新格局,以点带面提升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聚焦光储充场站、工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领域,融合新能源、新型储能、用电负荷等元素,让试点示范逐步转化为应用场景、城市风景。组织开展溧阳天目湖湖群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确定了智慧调查监测、重点物种保护、物种生境改善、“两山”价值转化四大类共12项重点工程,总投资1.69亿元。以全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为契机,推动我市5个试点单位建设(溧阳、武高新、钟楼经开区、金坛经开区、中创新航),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和典型经验,助力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推进绿色建筑,引领城市发展。制定全国首部绿色建造地方标准《常州市绿色建造评价标准》(DB3204/T 1053-2023),为全面推行绿色建造提供技术支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规划、设计、建造,新建居住建筑提升到75%节能标准,推动绿色建筑向规模化、高星级化发展。2023年,全市新增民用绿色建筑面积1149.18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100%。有序推进国家级绿色建造试点工作,扎实推进20个市级绿色建造示范项目实施。推动绿色低碳城区示范创建,以高铁新城2.63平方公里核心区为载体,聚力打造碳达峰目标下的首个省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城区,开展高品质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能效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12个类别42个示范项目创建。
(四)加快场景建设,“三率”不断提升。大力聚焦示范引领,增强“新能源之都”建设的显示度,以着力提升新能源汽车“见车率”、充电设施“见桩率”和光伏电池“见板率”为抓手,从全产业链构建到场景化应用覆盖,推动新能源加速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全面渗透。2023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67336辆,渗透率41.4%,累计保有量达13.9万辆;新增公共和专用充电场站436座、充电桩超4600个;新增换电站8座;新增自用充电设施开户21614个。截至2023年底,保有各类充电桩超过6.14万个,至少可为17.7万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全市光伏装机规模突破220万千瓦,党政机关“见板率”达71.5%。
(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低碳意识。不断强化对外宣传和展示,提升“新能源之都”建设的知名度。2023年6月世界新能源博览会成功举办,以展为主、以赛促产。能博会期间,近200家新能源上下游企业参展,近5万人次进馆参观洽谈,意向成交额超50亿元;召开院士恳谈会,21位顶级科学家围绕常州新能源发展把脉支招。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通过地铁专列、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有奖竞答、节能宣传展播等多种形式宣传低碳发展理念,营造低碳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2024年5月15日,由生态环境部、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在我市顺利举办。2024年8月16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在溧阳市联合举办了以“逐‘绿’前行 勇‘碳’新路”为题的2024年“全国生态日”主题活动。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江苏省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新能源之都”建设,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工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
(一)高站位强化“双碳”总体统筹谋划。一是完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积极系统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加快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双碳”工作方案制定,形成“1+1+N”政策体系,重点加大对碳足迹、碳交易、碳壁垒等相关内容的研究和支持。二是深入推进工作落实。实施《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根据《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方案》,推进首批试点县区、园区和企业建设。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省级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
(二)高要求打造各类试点示范。一是推进近零碳试点建设。构建近零碳智慧产业新生态和能源应用新格局,以点带面提升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力争到2026年基本完成10个以上近零碳园区、15个以上近零碳工厂、30个新型智能微电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二是持续打造生态岛试验区。聚力建设“水清湖阔、风景如绣、万物共生”的天目湖湖群生态岛,打造一体化保护修复、生物物种保护、生态价值转化、区域协同保护的示范样板,努力探索生态岛试验区建设的“常州经验”。三是创建城乡建设双碳先导区。在“两湖”创新区划取1-2公里范围,打造高品质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排放园区、智慧建筑、绿色农房等示范工程,形成连片集聚、感知度强、特色鲜明的双碳引领实践示范区。
(三)高起点推进“新能源之都”建设。一是加快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开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全要素招商促进固链补链强链,实现“发储送用”环节深层次、高浓度融合发展。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打造全国知名的新能源REITs私募管理中心。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持续推进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升公务用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及“三走进”活动,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更新换代。三是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充(换)电服务市场,满足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加快光储充一体化场站建设,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平台“常畅充”,提高我市充电设施的接入率,增强充电消费获得感和满意度。
黄国栋等10名委员提出的有关建议正是当前我市大力推动的工作。我市将抢抓机遇、筑牢优势,通过各类示范试点建设提升新能源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我委期待黄国栋等10名委员继续为“新能源之都”建设建言献策。
签 发 人:沈 莉
经 办 人:谷 谦
联系电话:85681093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