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4〕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低空经济是以低空飞行活动为牵引,辐射带动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经济形态,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培育发展低空经济决策部署,推动我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充分发挥我区空域、区位等优势,以创新研发和场景应用为牵引,统筹推动低空装备制造、场景应用、飞行服务保障体系、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发展,培育发展低空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高地。
到2024年底,启动低空场景应用的关键技术研发与试点,加速推进低空飞行基础设施规划与布局,引进先进的低空装备制造技术,推动首批重点项目落地,初步构建低空经济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
到2025年底,在空域条件优越、基础良好的城市先行先试,建成一批标杆性示范应用场景,完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深化低空装备技术研发与合作,低空装备产业链初步形成,低空经济规模显著扩大。
到2026年底,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应用场景规模化运营,低空装备产业链基本形成,低空经济规模不断增长,我区成为面向东盟的低空场景服务方案供给地和低空装备研发制造基地。
二、重点任务
(一)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指导支持
1.争取打造低空经济示范点。依托空域、气象等优势,积极争取将我区纳入国家低空空域改革试点省份,赋予我区更多低空空域审批管理权限。(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民航广西监管局)
2.提升适航审定服务能力。争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支持在我区设立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或分中心,推动开展适航审定、验证试飞等业务。(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民航广西监管局)
3.积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争取将我区低空经济相关产业纳入国家产业支持类目录;争取国家层面指导无人机头部企业布局广西;争取将我区谋划的重点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范畴,加大资金、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力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园区办)
(二)推动低空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
4.招引落地重大产业项目。梳理形成低空经济产业链链上企业和基础设施清单,绘制产业链图谱,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会展活动招商效能。着重招引一批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中型无人机整机企业、关键系统研制重点企业、商业化场景应用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推进补链强链工程,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等城市建设我区无人机产业制造示范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园区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各相关市人民政府)
5.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聚焦大中型无人机、轻型固定翼飞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等产品的整机研制与规模化组装,集中力量培育大中型无人机整机企业,壮大一批深耕细分领域、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链链上企业200家以上,其中力争民营企业数量不少于100家,力争低空经济规模达到500亿元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打造低空装备制造整装基地,形成集低空装备研发设计、生产、试飞、检验检测、培训于一体的全产业生态。(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园区办,各相关市人民政府)
6.强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围绕动力系统、航空材料、元器件、航空电池、飞控系统、装备维修维护等领域,加快形成系统完善、富有韧性和竞争力的低空经济产业链条。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与低空经济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支持梧州、贺州、玉林市依托当地支线机场,布局有人驾驶航空器运行专业人员全体系培训和维修产业。支持南宁、贺州市建设航空器适航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柳州、玉林、贵港市依托服装纺织产业开展降落伞等飞行安全装备研发制造。支持河池市依托稀散金属特色优势推动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建设。(牵头单位: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民航广西监管局)
7.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园。依托各有关市临空(空港)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打造涵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运营保障等多业态的低空经济产业园。加强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地区产业协作,推动建设低空“飞地经济”园区。(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园区办、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广西博览局)
(三)探索低空应用场景
8.挖掘公共服务应用场景。鼓励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深度挖掘本领域、本行业低空应用场景,形成一批低空应用示范场景和应用案例。按照财权、事权相适应原则,统筹各行业低空政务应用需求,列入各级政府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实行联合采购。(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财政厅;配合单位: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其他相关部门)
9.打造低空应急体系场景应用。深化低空航空器在空中侦察勘测、指挥调度、消防灭火、紧急输送、搜寻救助、特殊吊载、应急通信、医疗救护等领域的场景应用。积极推进航空医疗救护工作融入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构建统一标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水利厅、林业局、通信管理局、气象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民航广西监管局、桂林监管局)
10.促进农林生产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我区农林产业优势,积极开展无人机农业植保、农情监测、航空护林、渔情监测等场景应用。融合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大数据、智联网等技术开展无人机高质量作业示范、智慧农林示范,落实购置与应用补贴。(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农科院、农机中心)
11.激发低空消费应用场景。依托我区丰富旅游资源,开展空中游览、航拍摄影、低空飞行赛事、航空嘉年华等低空活动,形成流量破圈的“小而美”细分消费场景清单。鼓励旅游与航空运动等行业融合发展,成立与航空相关的协会和飞行俱乐部,支持建设飞行营地、航空航天(无人机)科普教学基地、航空体育飞行圈。探索建设标准化低空旅游试验区。(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体育局、市场监管局,民航广西监管局、桂林监管局,各相关市人民政府)
12.探索城市空中交通应用场景。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以eVTOL为重点开展飞行应用示范,鼓励探索建立城市低空航线,着力培育商务出行、空中摆渡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牵头单位: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民航广西监管局、桂林监管局)
13.开展低空物流运输应用场景。聚焦需求,探索跨省(区)、城际及海岛、山区等开展无人机物流配送,布局建设无人机物流节点,鼓励发展“无人机+无人车+无人仓”智慧物流新模式。(牵头单位:各相关市人民政府,广西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供销社,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14.创建应用场景试点。争取创建1个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培育2—3个低空经济发展试点市、10个低空经济应用试点县(区);招引培育一批低空产品和服务优质供应商,建设2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各相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园区办)
(四)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
15.加强低空空域协同管理。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军地民”三方协调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协调低空空域分类划设、航路航线划设、飞行活动监管、气象探测频率等低空飞行管理事项。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先行先试,加强城市空中交通管理组织运行模式研究,完善管理措施。(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相关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国动办、气象局,民航广西空管分局、桂林空管站,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16.构建低空智联网。充分利用通信运营商基础设施,布局低空智联网和地理信息底座系统。完善城市低空飞行监视、气象保障、电磁环境监测等设施,支持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北斗数据链、卫星互联网、5G及5G网络的演进和增强版本(5G-A)通信感知一体、无人机远程识别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建设完善多层次的算力供给体系,满足规模化低空飞行中的异构、高密度、高频次和高复杂度的感知需求。鼓励通信运营商和相关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低空通信设施网,探索相关服务收益模式。(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国动办、气象局,民航广西监管局、桂林监管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17.构建地面起降设施网。支持河池机场、梧州机场、玉林机场完善通航功能,新增5个通用机场,鼓励企业投资、建设、运营通用机场、起降场地或设施。支持南宁、柳州、贺州、河池等市以及平陆运河沿线区域优先建设低空智能基础设施,测试验证低空产品和服务。鼓励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养护站、公交场站、公共服务设施与商业楼宇、通信杆塔、机房、基站等区域建设300个以上起降场地或设施,并完善相关配套功能。(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通信管理局,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18.完善低空监管服务平台。搭建自治区级低空飞行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无人机监测管控体系,实现飞行计划申请与审批、航空情报服务、气象保障服务、航空器及人员信息管理等功能。支持各市建设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自治区级平台实现数据和服务对接。(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国动办、气象局,民航广西空管分局、桂林空管站,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各市人民政府)
(五)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19.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实施重大科技攻关行动,组织实施科技“尖锋”攻关项目,加大支持低空经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力度。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加强航空器总体、系统、软件、元器件、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瞄准无人化、智能化方向,聚焦精准定位、感知避障、自主飞行、智能集群作业、无人机智能管控、灾害性天气飞行安全评估技术、天空地水一体化泛低空智联网等领域,打造我区低空智联技术研发中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突破无人机柴油动力、混合动力等技术。(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气象局,各市人民政府)
20.建设科技创新支撑平台。支持区内外高校、企业及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应用中心和低空经济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并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在南宁、桂林等市培育一批低空经济创新联合体和孵化器。(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交通运输厅,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
21.夯实低空产业人才基础。支持区内有条件的高校加强低空装备制造及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建设一批低空特色学院,开展“中—高—本”一体化多层次低空产业人才培养。围绕低空前沿新兴交叉领域,深化产教融合,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育才,加大高端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开展航空全体系人才培养。(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各相关市人民政府)
(六)促进低空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
22.打造中国—东盟低空经济宣传窗口。充分发挥广西与东盟陆海相连的区位优势,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平台,开展低空经济交流活动,推广新产品、新场景。积极开展面向东盟的低空经济培训交流。(牵头单位:广西博览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外事办)
23.积极开拓东盟市场。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低空经济上下游企业抱团开拓东盟市场,积极支持不受国家出口管制政策限制的低空产品出口。支持南宁、桂林市成立面向东盟的低空经济研究机构,力争将我区打造成为东盟国家低空场景服务方案主要供给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各市人民政府)
24.健全产业服务标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院校、龙头企业带动低空经济上下游企业共同开展标准研究,加快建立涵盖多种应用场景、各类装备、安全应急管理等内容的标准体系。争取在低空智造、通信、导航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形成专利。(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
25.搭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发挥广西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鼓励各类合格投资者和有条件的各市平台公司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科创投资基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着力营造政府领投、机构跟投的氛围,引导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对初创企业、小微企业、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支持重点企业开展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推动组建多元化股权的低空装备托管和租赁公司,鼓励保险公司为低空装备“研产销用”全产业链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建立覆盖广泛的无人机保险服务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金融办;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委,广西金融监管局,广西证监局)
三、保障措施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紧密协作,强化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高效推进政策制定、基础设施建设、空域管理等关键环节。加大自治区财政资金统筹和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强安全和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低空经济统计监测制度。组建低空经济专家委员会为低空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导。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推动低空经济重大项目落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军民融合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财政厅、国资委、统计局、数据局,中直驻桂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