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紧盯新污染物领域,不断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明确检查方向。确定“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治理总体思路,对辖区内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新化学物质企业进行逐一梳理筛查,形成监管清单,一体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中进行标识化管理。同时,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新污染物名称、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等重点内容,明确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信息共享要求”等十项重点检查事项。
加大执法力度。整合执法、第三方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及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的企业开展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企业。
强化司法联动。注重发挥与检察、公安等部门联动优势,深化专案联动,一体化运作,开展“全链条、全环节”联动执法。通过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和提级查办,全面收集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新污染物违法犯罪证据。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应移尽移”原则,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原标题:汉中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加强新污染物领域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