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原煤仓电除尘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原煤仓电除尘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原煤仓电除尘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为国产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项目由中港双方合资建设,出资比例为中方即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公司占55%,港方即长江基建集团公司占45%。3、4号机组工程分别于2007年2月先后建成投产。
(二)招标范围:
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4号机组原煤仓电除尘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技术规范书》并以其为准。
三、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相互控制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禁止参与投标之范围:
(a)近三年曾经单方面无故中止合同执行的;
(b)近三年因承包商自身原因,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其他企业带来严重损失的;
(c)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d)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列入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或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的。
(5)若本项目为工程施工项目,则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合格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资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专业(火力发电或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投标,即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②2019年至今至少具备两个3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主机设备年度维护或环保设备年度维护或输煤系统年度维护或与本项目类似的除尘项目施工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4日17:30止。
2、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方式:采购网上登记。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须登陆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注册(点击“供应商登录”进行注册,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陆系统,点击左侧菜单“主体信息”下的“资料维护”填写详细的企业信息及上传企业资料),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网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采用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可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09时30分。
4、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平台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为准。
原标题:珠海金湾发电4号机组原煤仓电除尘升级改造EPC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