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编号:cmzw20250409002)已由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澄行审批【2024】804、澄行审批【2024】805、澄行审批【2024】80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澄迈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澄迈县老城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采用竞争性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采用“投建运”一体化模式实施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分步实施,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为基础,以特色产业运营为支撑,以区域综合开发为载体,采取延伸产业链、联合经营、组合滚动开发,将有开发价值的项目收益反哺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以实现项目的资金自平衡。通过生态综合治理及产业链开发深度融合,有效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联动发展的双向赋能和产业反哺。
一、海南澄迈盈滨内湾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入湾河道治理工程、内湾生境改善工程、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入湾河道治理工程。工程主要包括入湾河道清表面积47524m,入湾河道跌水坝2座,河道生态护岸1200m。
2、内湾生境改善工程。主要包括滩涂栖息地恢复3394392m;鸟类高潮位栖息地营造34935m;火山岩抛石护岸3940m。
3、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本项目红树林保护修复总面积817304m,其中现状红树林保护区域76640m,红树林恢复区域341099m,退养还林区域399565m。
二、海南澄迈东坡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分为A、B两个地块。A地块:新建通明阁、新建东坡公园、开发AR东坡文化研学游产品。B地块:原址复建关帝庙、通潮阁,打通通潮阁至里桥的景观连廊、新建通潮驿。具体建设内容如下:项目总用地面积62692.52平方米,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47252.52平方米,B地块用地面积1544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48万平方米,其中∧地块包含通明阁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B地块关帝庙建筑面积843平方米、通潮驿建筑面积892平方米(其中含通潮阁96平方米)。项目景观面积约5.5万平方米,其中A地块3.6万平方米,B地块1.2万平方米。
三、澄迈MIX无界湾文旅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开发休闲、运动、体验、观光、夜游类旅游产品,包括奇幻乐园、丛林穿越、水上运动中心、船宴/游船(含渡口码头)、幻月森林、澄迈之心摩天轮、798艺术渔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总规划面积11420亩(合761.34公顷)。奇幻乐园占地面积60亩;丛林穿越占地面积15亩;水上运动中心占地面积7.5亩;游船游线1.5km;幻月森林乐园占地面积100亩;澄迈之心摩天轮含琼州渡码头占地面积108.23亩;宜伦渡码头占地面积3亩;英丘渡码头占地面积3亩;石排渡码头占地面积3亩。计划工期:建设工期1095日历天。招标控制价0元。
2.3计划工期(服务期):109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标段编号:cmzw20250409002001;标段类型:其他;控制价: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对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进行投资开发;(1)实施主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保障项目资金落实并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2)在合作期内,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产出说明要求及谨慎运营惯例,对本项目所有设施提供建设、运营、维护在内的相关服务,确保本项目设施正常使用,确保本项目生态环境目标达到预期标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整体达到EOD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2.7投资金额:人民币60033.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8625.86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6723.41万元,预备费用为2767.4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费用为1916.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3.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格式自拟);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格式自拟);
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格式自拟);
3.1.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格式自拟)。
3.1.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格式自拟)。
3.2标段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如以联合体投标的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并勾选联合体投标、选择联合体成员单位。因报名阶段未勾选联合体投标,以致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载明的联合体名称与开标记录表等显示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注:本项目对此项不做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4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7日00时0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下载招标文件。
4.2标段1(标段名称:澄迈老城内湾外海生态环境治理与特色文旅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主体)):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提供选择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0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30 9:00:00,地点为: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路)澄迈开标室3。(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4-30 9:00:00。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4-30 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澄迈县》等媒介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