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电力)发布《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其中提到多项高层变动决定:
①调整董事会成员
同意余国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黄国芳女士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余国君先生,47岁,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专职董事,曾任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高级业务经理,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投资部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处长。
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聘任陈志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陈志超先生,45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上海闵行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闵行发电厂厂长、闵行燃机项目筹建处主任。曾任上海电力(马耳他)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D3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罗泾燃机发电厂副厂长、厂长。
③聘任总法律顾问
同意聘任徐祺琪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徐祺琪先生,43岁,法学学士学位,国有企业二级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现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企管部主任,上海电力能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任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政策与法律部(体改办)副主任,上海上电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企管部副主任,上海电力法律服务共享中心主任。
2024年,上海电力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境内外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和效益实现增长。截至2024年底,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2465.31万千瓦,清洁能源占装机规模的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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