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巩固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效,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对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扬州、镇江、泰州7市入河排污口按1%比例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抽查。
检查前,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入河排污口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入河排污口联合检查方案,按程序报审后实施,全面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召开动员培训会,明确检查分工,介绍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要点、常见问题及平台操作方法,配备采样监测人员以及快速检测试剂包。各部门检查人员梳理检查清单,排出检查路线,做好现场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检查中,各部门检查人员和监测人员分工协作,依托江苏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对排污口整治情况认真核查,符合采样条件的开展快速检测和采样监测,全面掌握排放水质状况;对排污口上下游、左右岸仔细排查,核实是否存在漏查漏报情况。现场检查、采样监测信息实时录入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四不两直”形式,自行安排食宿,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检查后,各有关部门梳理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省有关部门已将检查发现问题交办地方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后续将加强跟踪调度、业务指导,适时开展现场核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提高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力支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局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入河排污口现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