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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万!安徽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

2025-09-04 来源: 中链企通环保网 浏览量:29

  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BB2025SQGCZ1391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市龙子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龙子湖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409-340302-04-05-102837
 
  1.4 招标人:蚌埠新城灰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蚌埠新城灰弘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5SQGCZ139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SQGCZ1391
 
  2.5 建设地点:蚌埠市龙子湖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2.6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0亩,本项目设计飞灰处理规模为3.3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飞灰储运系统、飞灰深度减量水洗系统、水洗母液处理系统、蒸发浓缩结晶系统、废气处理系统及其他附属控制系统等;构筑物包括氯化钙成品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废气塔、盐酸罐区、消防水池,以及室外道路、绿化、管道等附属配套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5411.354551万元(含暂列金470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楼、锅炉房、灰库区、构筑物(氯化钙成品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废气塔、盐酸罐区、消防水池等)、室外道路、绿化、管道等附属配套设施以及设备安装的配合。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到岗履职。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经理具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6 财务要求:/
 
  3.1.7 信誉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人员、业绩等均以牵头人为准。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2日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加投标,则应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原标题:5411万!安徽蚌埠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招标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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