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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项政策,大力促进贸易绿色发展!

1970-01-01 来源: 第三方 浏览量:10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持“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近日,浙江省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浙江省大力促进贸易绿色发展的若干举措》,提出21条针对性举措,加快形成贸易绿色发展新动能。
 
  具体举措
 
  一、促进绿色低碳产品贸易
 
  (一)扩大绿色低碳产品出口规模。支持组建光伏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扩大新能源车整车出口规模,提升纺织服装、家具产业绿色水平。
 
  (二)拓展贸易绿色发展国际市场。鼓励绿色低碳、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等相关产品出口,开展绿色发展领域的投资、技术等合作。
 
  (三)着力引育更多绿色外贸主体。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链主”企业,推动更多中小外贸企业嵌入龙头外贸企业链条。
 
  (四)持续发挥新业态新模式作用。依托跨境电商平台,优先推荐、更快曝光绿色商品。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产品维修业务。
 
  (五)更好发挥相关展会促进作用。鼓励企业参加国际性贸易绿色发展展会。推动展会设立绿色低碳展区。推进会展业绿色发展。
 
  (六)打造贸易绿色发展样板。鼓励自贸试验区在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加大先行先试力度。鼓励开发区(园区)建设可持续发展开发区。遴选一批绿色贸易实践成果。
 
  二、推动贸易环节绿色化发展
 
  (七)大力推行绿色设计。鼓励企业研发设计绿色产品,使用环保材料制成的包装。
 
  (八)积极推动绿色生产。支持企业建设绿色低碳工厂和“零碳”工厂,鼓励开展外贸产供链绿色低碳服务。
 
  (九)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物流装备应用。引导外贸企业使用环保材料包装、获得绿色认证的周转箱等物流装备及器具,鼓励航运企业建立绿色航运体系。
 
  (十)积极拓展废弃物再利用出口。完善再生资源进口、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构建动力电池拆分回收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
 
  三、加强贸易绿色发展标准衔接研制
 
  (十一)加强与绿色国际贸易规则衔接。鼓励自贸试验区积极扩大先进生态环境治理与低碳技术进口,以及研发设计、环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进口。
 
  (十二)加强企业绿色认证评价服务。鼓励企业积极申请国际绿色低碳相关认证,支持引导上市公司建立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体系。
 
  (十三)加快构建贸易绿色发展地方标准体系。支持重点行业开展标准研制,鼓励先进绿色低碳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
 
  四、优化贸易绿色发展公共服务体系
 
  (十四)打造贸易绿色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外贸绿色技术资源库和数据库,建设绿色技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建设行业碳数据管理系统。
 
  (十五)加快推进碳市场建设。引导外贸企业建立碳资产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十六)加快完善贸易绿色发展金融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贸易领域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支持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出口。
 
  (十七)建立健全绿色产品通关便利化体系。保障绿色产品快速通关,支持绿色贸易重点企业开展AEO信用培育。
 
  五、建立健全贸易绿色发展保障体系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十九)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贸易绿色发展。
 
  (二十)加强统计监测。探索制定具有我省特色的贸易绿色发展产品目录。
 
  (二十一)加强要素保障。
 
  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若干举措》聚焦贸易绿色发展各环节,研究提出浙江省促进贸易绿色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壮大,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助力浙江省实现“双碳”目标。
 
  二、政策实施的意义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推动外贸企业绿色转型
 
  积极拓展绿色贸易,不仅是顺应全球贸易绿色转型的主动作为,更是建设高能级开放强省的必然选择。《若干举措》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出台的绿色贸易专项政策,引导全省外贸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绿色贸易能力,强化绿色发展共识。
 
  (二)促进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若干举措》支持锂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等“新三样”产品提升国际竞争力,推动纺织服装、家具等浙江省优势产业提高绿色化水平,加强与新兴市场国家在绿色发展领域的合作,以对外投资合作带动绿色低碳产品出口,为浙江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提供重要支撑,为全球减碳作出浙江贡献。
 
  (三)健全绿色贸易服务体系
 
  《若干举措》聚焦打造贸易绿色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碳市场建设、完善贸易绿色发展金融体系、保障绿色产品通关便利化等具体举措,不断优化绿色贸易公共服务,助力外贸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政策有哪些特色?
 
  (一)强化主体培育
 
  《若干举措》着力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链主”企业,引导中小外贸企业嵌入龙头企业链条,以设备、产能、技术共享等方式,发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作用。鼓励外贸龙头企业建设本行业的碳数据管理系统,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制,辐射带动外贸产业带绿色发展。
 
  (二)强化协同发展
 
  《若干举措》贯穿外贸产供链的全过程、各环节,支持外贸企业推行绿色设计,推动出口商品包装减量化;推动企业绿色生产,降低产品碳排放量,开展绿色认证;引导企业使用绿色物流装备,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船舶;拓展废弃物再利用出口,探索资源循环利用。
 
  (三)强化政策保障
 
  《若干举措》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统计监测、加强要素保障4个方面,明确保障措施,丰富贸易绿色发展政策工具箱,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贸易绿色发展。
 
  供稿:对外贸易发展处
 
  原标题:大力促进贸易绿色发展,浙江怎么做?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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