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三定”方案陆续公布 环保督察成常规性制度——中链企通环保网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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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链企通环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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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三定”方案陆续公布 环保督察成常规性制度
始于今年“两会”的第八次政府机构改革,正迎来新的节点。近日,多个新组建部委的“三定”方案陆续公布。从公布的方案看,这轮涉及范围广、职能调整深刻的机构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
“三定”即“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是指中央编办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而对 *务院所属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所作规定的简称。
不难看出,今年“两会”期间通过的《 *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各部委的“三定”方案得以落实和体现。同时,由于“三定”方案涉及将来各部委的具体事项,比如机构如何设置、人员编制有多少、承担什么样的职能,因此格外受到关注。
按照这轮改革的时间表,各部委的“三定”方案要在今年6月20日前报批印发,年底前落实到位。
环保督察成常规性制度
在这轮机构改革中,环保部“升级”为生态环境部。除了之前的职责外,还增加了 发改委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 *土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等近10项与环保相关的职责。
这些变化在“三定”方案中都得到了体现。比如在生态环境部21个内设机构中,新成立的应对气候变化司、海洋生态环境司,分别整合了 发改委和原 海洋局的相关职能。
根据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司将牵头承担 履行联合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相关工作,承担 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海洋生态环境司将负责全 *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
此外,新成立的内设机构还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按照方案,这个新机构将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 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新成立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应该是由原 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演化而来。
2016年1月4日,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由原环保部牵头,中纪委、中组部的相关领导参加,成立了中央环保督察组。这个部际间联合工作组也就是媒体俗称的“环保钦差”,代表党中央、 *务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的环境保护督察。
此后,为了负责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日常工作,又建立了 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简称 环保督察办。
2017年3月,时任环保部部长的陈吉宁在十二届全 *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介绍说,“在中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 环保督察办,中央督察组和将来所有的督政任务都由督察办公室来承担,来统筹。”
从2016年到2017年的两年间,中央环保督察已完成对全 *31省份的全覆盖,问责人数超过1.7万。
在马军看来,作为负责环保督察的 机关,此前 环保督察办并不隶属于生态环境部。此次,“三定”方案将这一机构纳入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意味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制度予以确立。
另外,之前按照环境元素管理的原则,原污染防治司已经划分为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土壤环境管理司。这次在此基础之上,又新成立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根据方案,增设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将负责全 *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出口核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此外,依据“三定”方案,生态环境部下属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区域督察局,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作为生态环境部设在七大流域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实行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以生态环境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从原来的计划生育、控制人口,转向保持合理人口规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这轮机构改革中组建 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卫健委)*重大的指导理念变化之一。这一变化,在卫健委的“三定”方案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按照方案,卫健委对原卫计委计划生育的职能进行了调整,改为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同时,新增了一项职能,即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认可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与职能相协调,对内设机构也做了调整。撤销了原来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司;新设了老龄健康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
老龄健康司负责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同时承担全 *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则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
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在接受《 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新设老龄健康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主要是为了适应当前人口形势的需要。据统计,2017年, 60岁以上的人口比例,已从1999年的10%增至17.3%。
王广州表示,将老年健康和养老方面的职责纳入卫生部门,将有助应对 日益加剧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为老百姓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养老产业也有望迎来黄金时代。
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养老问题,在卫健委与民政部的职责分工上,本次方案明确卫健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民政部则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求助工作。
另外,根据方案,卫健委还将增设职业健康司,负责拟定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食品监管仍是重中之重
这轮机构改革,对一些设置重叠、职能交叉的机构进行了整合,组建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就是其中一个例子。
这个新机构整合了三个正部级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仅将传统的工商、质检、食药监等监管职能合并,还将反垄断、标准化等职能也并入其中,在一定程度上真正实现了除金融之外的一般性市场监管的大统一。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在接受《 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轮改革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是以推进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而不是单纯的精简机构。
在他看来,这轮机构改革与前几轮改革中的“大部制改革”并不完全一样,一个突出的特征是“功能管理”,打破了行业分割管理的局面。
根据“三定”方案,新组建的市场监管总局人员编制为805人,比整合前3个总局的人数有所减少,内设机构也缩减为27个司局。
从这27个司局的设置来看,原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变化*大,原有的司局基本上都做了调整。比如,撤销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将消费者维权工作纳入各业务司局。另外,新增了信用监督管理司、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司。
有分析认为,信用监督管理司体现的是对新型监管工具应用的创新,而网络交易和监督管理司则体现出对新兴业态和领域的及时跟进。
在食品监管领域,相关的业务司局有5个,分别是食品安全协调司、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与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比,增加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
舆论认为,这表明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监管总局未来的工作中仍居于重要位置,同时抽检的作用和地位将会进一步增强。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在组建市场监管总局的同时组建 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 药监局),由市场监管总局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
与外界此前的预期相比, 药监局的内设司局要少一些,只有9个。其中,和药品直接相关的有两个——药品注册管理司和药品监督管理司;而和医疗器械相关的司局则从原来的一个增加到两个——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
此外,根据方案,原食药监总局的稽查局被撤销,具体办案将分散到各个业务司局,具体执法稽查职能可能交由市场监督总局统一履行,由省里来负责。
药监局“三定”方案*大的变化是新增了化妆品监督管理司。2013年之前,化妆品由质监和卫生部门分头管理。2013年 *务院机构改革后,化妆品归由原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管理。
分析认为,此次将化妆品的监管独立出来,是适应这一行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近些年,由于公众需求的日益增强,化妆品行业的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再加上化妆品与药品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放在一起监管,已经不合时宜了。
(来源: 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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