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1 来源:采购网
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受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依据泰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的采购计划,就泰和县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控平台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泰和县污染源及环境质量监控平台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欣信政采字TH-2020003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告中办理通知);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资质现场展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或近二年任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或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障证明文件;缴纳税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原件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或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提供网站截图并打印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单独装于袋内(无需密封)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少提供视为资审不合格;
②资格证明材料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已在江西省已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登录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报名,并到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直接上传电子文件到交易网投标(下载、上传和制作文件时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咨询)。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2020年3月20日(同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3月27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
(三)采购人将在以下指定网站发布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吉安市政府采购网;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招标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 4 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三)纸质投标文件及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四)本次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五、投标费用
(一)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①投标保证金凭证(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②银行保函原件。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当场展示确认,缺少一项视为无效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收取、退还按吉市管办字【2018】2号文件执行。如采用银行转帐的,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1010.00元,采用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获取的任一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
收款单位:登入系统后获取;
开户银行:登入系统后获取;
帐 号:登入系统后获取。
注:(1)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资金仅认可人民币31010.00元单笔入账的保证金,少缴、分笔累加缴交的保证金均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下午17:00时之前)(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权及最终解释权属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缴纳成功的投标人必须查询到账,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人应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提交监管部门审核通过,以免影响正常投标。开标时如电子交易系统显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将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
新点客服:400-998-0000或易工18979667864。
(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或上传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单 位:吉安市泰和生态环境局
详细地址:吉安市泰和县白凤东路
采购单位经办人:蓝先生
联系电话:137070669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泰和县白凤大道建设局院内附楼二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350068784
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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