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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1~2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11 来源:采购网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1~2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04月10日 15:0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采购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0年04月10日 15:0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年04月10日 09:00至2020年04月17日 17:00招标文件售价¥16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30开标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预算金额¥506.33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会静项目联系电话022-24103075采购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安会静 022-24103075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林凯、张惠 022-23266688转8149、13332029183、15176965053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HBDXSCCZLXT/HT-2020-01~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会静

项目联系电话:022-241030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方式:安会静 022-241030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林凯、张惠 022-23266688转8149、13332029183、15176965053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有关决策部署,2019年,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为落实该行动方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办规计〔2019〕58号)及《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信息报送和跟踪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规计〔2019〕121号),明确要求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华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整体目标的落实、实时掌握 节 控 调 管 等各项治理措施进展情况、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地下水采补平衡等情况的动态跟踪、考核、展示,为华北地区地下水综合治理提供安全、实用、可靠的技术支撑,依托现有系统平台及数据资源,按照 一张表、一套图、一个清单、一个系统 的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开发建设该系统。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五年(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业绩;(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7年4月~2020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6.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09:00至2020年04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1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1.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1.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1~2标段)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以海规计〔2019〕3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有关决策部署,2019年,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为落实该行动方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办规计〔2019〕58号)及《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信息报送和跟踪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办规计〔2019〕121号),明确要求开展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对华北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整体目标的落实、实时掌握 节 控 调 管 等各项治理措施进展情况、主要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地下水采补平衡等情况的动态跟踪、考核、展示,为华北地区地下水综合治理提供安全、实用、可靠的技术支撑,依托现有系统平台及数据资源,按照 一张表、一套图、一个清单、一个系统 的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开发建设该系统。

1.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第1~2标段)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1)第1标段,标段名称: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编号:HBDXSCCZLXT/HT-2020-01。主要内容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购置、软件购置及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安装部署及相关系统集成等。

(2)第2标段,标段名称:视频监控建设,合同编号:HBDXSCCZLXT/HT-2020-02。主要内容为建设10处视频监控点,将数据传输至视频管理服务器等。

1.2.3 计划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并满足本项目的审查及验收要求。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五年(2015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7年4月~2020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4月17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1.4.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1.4.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1.4.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1.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xzsp.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海河水利网(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1.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 系 人:安会静

电 话:022-24103075

邮 箱:5358853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联系人:赵林凯、张惠

电话:022-23266688转8149、13332029183、15176965053

发 布 日 期:2020年4月1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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