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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金口河区桠溪沟泥石流等6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运行效果监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4-16 19:49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金口河区桠溪沟泥石流等6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运行效果监测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6.3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殊要求:
7.1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7.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3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及“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7.4信誉要求: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川自然资规〔2020〕2号)规定,信用等级C级为失信,D级为严重失信。此两项等级的投标人在暂停参与四川省境内中央及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补助项目建设活动资格时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酒店旁))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酒店旁))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酒店旁))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乐山市市中区长青路378号(世纪嘉源酒店旁))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根据川财采[2020]28号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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