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7 来源:采购网
关于汾东污水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污水中途提升泵站二步格栅设备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委托,对汾东污水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污水中途提升泵站二步格栅设备组织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汾东污水厂配套管网一期工程污水中途提升泵站二步格栅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2020WHC006
3.项目概况:汾东污水厂建设地点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刘家堡乡东里解村,总规模为54×104m³/d,一期规模35×104m³/d。污水中途提升泵站为汾东污水厂重要配套设施,设计总规模为54×104m³/d,一期规模35×104m³/d,选址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孙家寨村,太茅西路与十四号线交叉口东南角,泵站占地面积10100平米。污水中途提升泵站一期设计土建规模35×104m³/d,一期水泵等设备一期一步已安装规模17.5×104m³/d,一期二步安装规模17.5×104m³/d,。泵站工艺流程为:进水闸门井→格栅间→泵室→出水阀门井→出水流量计→重力出水管线。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1040000元
采购内容:共一包,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性能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反捞式 格栅除污机 |
B=2000,B1=1910,渠深H=14.90m,栅距50mm,倾角75°,N=2.2kW(功率仅供参考) |
台 |
2 |
52 |
注:1.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的产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采购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交货(完工)时间:按照采购人《供货计划通知书》(包括供货时间、供货地点和供货数量及规格)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十五日进行供货。交货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孙家寨村汾东污水厂主干管中途提升泵站。
7.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条件:投标人须为格栅生产厂家。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或经营该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9.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4月17日上午9:00至2022年4月24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10.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无
11.样品提交
无
12.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10:00
(2)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上传响应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回执”。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响应文件。
(3)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4月28日上午09:00—10:00
(4)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1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1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联系电话:400-8341-789
15.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14号邮编:030006
联系人:解立国联系电话:0351-7035105
1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邮编:030000
联系人:刘勇联系电话:0351-2377118
才贺涛联系电话:0351-2377108
17.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8.公告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6日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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