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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线下]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新余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就其新余前卫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土壤环境补充调查项目(项目编号:JXBZ2020-GX-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22 来源:采购网

[高新区][线下]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新余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就其新余前卫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土壤环境补充调查项目(项目编号:JXBZ2020-GX-C00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4-22]

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余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的委托,依据新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高购2020F000319961号采购计划,就其新余前卫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土壤环境补充调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JXBZ2020-GX-C00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位置:项目位于仙来东大道18#;

面积:项目场地总占地面积约11.56万平方米(约173亩);

简述:对根据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对新余前卫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区(含1#基坑延伸区域)开展污染补充调查。具体包括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和调查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开展土壤和地下水布点、采样监测及数据分析;编制补充调查技术报告,明确污染因子、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明确修复目标并提出修复建议等工作。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人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五)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磋商文件的下载时间、报名地点:

1、自公告发布日起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看下载。

2、凡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8日(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将报名确认函(系统生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发送至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邮箱(bozhong0790@163.com)登记确认报名,未报名或报名资料不齐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5月7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西大道1958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不接受现金;投标人提交保证金应于开标前以公司转账的方式汇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账户: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本项目使用“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到账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到账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上述账户为本次保证金缴纳母账户,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新余市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在进行大额(汇款金额 5万元人民币)跨行转账时,请在工作日每天早上9点至下午4点之前完成。技术支持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保证金咨询电话:0790-6422792,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还须按中标金额的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注: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现场,以便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单独装袋!

(九)潜在投标人已下载招标文件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不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内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采购项目因流标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时,该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人:新余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地  址:新余市春龙大道

电  话:0790-6463576

联系人:郑女士

 

代理机构:江西博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体育馆游泳馆西面

电话:13707900012  

邮箱:bozhong0790@163.com

联系人: 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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