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4 来源:采购网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排放登记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排放登记系统
项目编号:0610-2041NF0102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雷、王萍萍
项目联系电话:18710180566、010-8404662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A区7层
联系方式:王雯 010-694279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雷、王萍萍 010-84046627 电子信箱:xulei@bjzb.com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排放登记系统
预算金额:人民币4066.544599万元
分包名称: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排放登记系统
分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968.114599万元
分包编号:第1包
最高限价:人民币3968.114599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排放登记系统
2、数量:1 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构建垃圾分类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排放登记系统,包括系统开发构建、硬件供货安装并提供后期运维服务。最终系统运行达到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溯源的验收标准。*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安装调试完毕。
镇街级系统平台单向信息浏览支持800用户同时在线,区级平台单向信息浏览支持10000用户同时在线。
镇街级系统、区级系统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无故障时间):MTBF>10000小时;
4、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排放登记系统搭建完成并交付甲方。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次招标仅包含第1包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66.54459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7:00至2020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xulei@bjzb.com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需写明所购买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及办理事项,格式自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购文件登记表(购买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 PDF 格式发送xulei@bjzb.com,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获取招标文件邮件信息后将以邮件形式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及时查看邮件确认信息,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后,将以PDF格式发送招标文件。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投标人需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以免影响正常获取招标文件。未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9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网上对外公开发布。
2、购买文件前请在我公司网站(www.bitc.cc)完成免费注册。
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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