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4 来源:采购网
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源污染排放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移动源污染排放检测
项目编号:ZDCH-FW-20207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女士)、纪志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556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六条甲17号
联系方式:李建新老师:010-672154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娟(女士) 纪志达(先生):010-623556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2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加油站车用油品清净剂委托检测
1、技术要求
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采用模拟法检测加油站油品36座次。
……
第二包:加油站油气回收委托检测1包
在对东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开展油气排放监管工作时,需要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开展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监测,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为满足采购人对油气回收监测工作需求,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测,为采购人开展油气排放执法监测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一、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招标方工作安排,以监督性抽测的方式完成84座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对被监管对象开展执法监管时的监测数据。在检测过程严格依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保证检测过程严谨、独立、公正。
……
第三包:加油站油气回收委托检测2包
在对东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开展油气排放监管工作时,需要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开展密闭性、液阻、气液比监测,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为满足采购人对油气回收监测工作需求,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检测,为采购人开展油气排放执法监测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一、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招标方工作安排,以监督性抽测的方式完成72座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的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对被监管对象开展执法监管时的监测数据。在检测过程严格依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保证检测过程严谨、独立、公正。
……
第四包: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1包
在对东城区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监管工作时,需要对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开展烟度检测。为满足采购人对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检测工作需求,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招标方工作安排,以监督性抽测的方式完成125辆机械检测。
……
第五包: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2包
在对东城区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监管工作时,需要对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开展烟度检测。为满足采购人对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检测工作需求,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招标方工作安排,以监督性抽测的方式完成125辆机械检测。
……
第六包:轻型汽油车检测
在对东城区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监管工作时,需要对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开展检测。为满足采购人对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检测工作需求,提供4辆检测车保障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检测工作。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招标方工作安排,以监督性抽测的方式完成1万辆轻型汽油车检测。并协助招标单位进行入户检测。
……
第七包:重型柴油车检测
一、项目内容:
重型柴油车污染排放遥感检测及仪器法检测。提供4辆检测车保障甲方完成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遥感检测工作及人工检测柴油车4万辆及进行遥测工作任务。保证甲方完成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遥感检测及人工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采购服务的说明:
对途径和注册地在东城区的重型柴油车尾气污染物进行遥感检测及人工检测,为执法提供依据。
……
第八包:车辆氮氧化物检测1包
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招标方工作安排,以监督性抽测的方式完成不少于1000辆次柴油车氮氧化物检测。
检测结果作为对被监管对象开展执法监管时的监测数据。在检测过程严格依照《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11/1476-2017标准执行,保证检测过程严谨、独立、公正。
……
第九包:车辆氮氧化物检测2包
在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底前,中标单位应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1)配合招标方工作安排,以监督性抽测的方式完成不少于1000辆次柴油车氮氧化物检测。
检测结果作为对被监管对象开展执法监管时的监测数据。在检测过程严格依照《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DB11/1476-2017标准执行,保证检测过程严谨、独立、公正。
……
其它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加油站车用油品清净剂委托检测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GB/T37322-2019汽油机进气阀沉积物模拟实验法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第二包:加油站油气回收委托检测1包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中关于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第三包:加油站油气回收委托检测2包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北京市地方标准《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208—2019)中关于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密闭性、液阻和气液比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第四包: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1包A、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B、投标人实验室具备可完成符合GB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柴油机械烟度排放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提供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GB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五包: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2包A: 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B: 投标人实验室具备可完成符合GB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柴油机械烟度排放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提供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GB36886-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六包:轻型汽油车检测A: 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B:投标人实验室具备可完成符合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的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检测的设备、校准仪器和操作细则(提供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GB18285-2018《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11/318-2005第七包:重型柴油车检测A: 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B;能力范围中包括具有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及《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HJ845-2017两个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八包:车辆氮氧化物检测1包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DB11/1476-2017《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九包:车辆氮氧化物检测2包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能力范围中包括DB11/1476-2017《重型汽车氮氧化物快速检测方法及排放限值》中规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能力认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79.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7:00至2020年04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23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并鼓励网上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4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2、报名方式:
方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市相关部门工作要求,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并鼓励网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有效期内完成汇款(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及分包号(如有))后发送邮件至zdchzbgs@126.com标题含项目简称及单位名称且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并电话核实(联系人:张文娟(女士)、纪志达(先生),联系电话:010-62355611)。
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以纸质为准,售后不退。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
3、若以电汇方式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或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开户名: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厦门国际银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帐号:8016 1000 0000 5407
4、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zlqt.hbchanyelian.com/zhaoinfo-1948.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中链企通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