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6 来源:采购网
项目编号:HNZB[2020]N0143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厂外给排水工程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
项目厂区用地总面积为307亩。本项目为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一体化项目同时同地规划建设,其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规模: 1×600t/d 机械炉排炉,配置 1×12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规模:1×130t/h高温高压水冷振动炉排式生物质锅炉,配置 1×30MW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厂外给排水工程施工范围的界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或更高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及中级工程师或更高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2019年度至少半年的社保缴存记录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须拥有中级工程师或更高职称;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三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个市政输水工程项目的业绩。
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存在任何因合同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事件。
5)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4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14日每天(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大厅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七、其他
7.1建设地点:鲁山县张良镇郭沟村西侧鲁山县静脉产业园。
7.2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能源局颁布的《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2012年版),符合原电力部、原国家电力公司、能源局及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管理条例的要求。
施工全过程应遵守国家和原电力部、原国家电力公司、能源局颁发的规范、技术标准以及安装和环保规定及有关类似容量、范围及性质的发电厂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国内的规范、技术标准或规定作了重大修改,或颁发新的国家规范标准及规定,则投标人应遵守新的规范和标准。
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
7.3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工程名称与设计方案工程名称(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不同,但实为同一项目。由于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分别隶属于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分别由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鲁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外给排水工程建安施工合同、由鲁山首创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鲁山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厂外给排水工程建安施工合同。以上两个合同金额暂定各占投标总报价的50%。整个浮船泵站及附属设备采购按设备采购(中标单位将来开设备发票才能拿到浮船泵站及设备的货款)。
7.4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2019年度至少半年的社保缴存记录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及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承诺函;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河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三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个市政输水工程项目的业绩;
上述资料留存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均要求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次序整理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加设封面,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被授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并加盖公章。
7.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新兴路3号产业集聚区(南区)鲁吉兰行政办公楼2楼
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0375-59990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冯先生 徐女士
电 话: 0371-65993522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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