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6 来源:采购网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委托,就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不透光烟度计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便携式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不透光烟度计等设备)项目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0-101
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2020)018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1867800.00元。
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环保监测设备33套(主要包括不透光烟度计、操作平板、便携式WiFi喷墨打印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
五、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接受进口产品。
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无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以代理机构评标现场网页查询为准)
3、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9月至2020年3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扫描件: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六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24:00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
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9时30分。
2、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六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网址为http://t.cn/A6huPROa),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洛阳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
地址:洛阳市九都路立交桥东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杨女士 0379-63482004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802室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0379-62903131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科长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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