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来源:采购网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其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0年监测技术服务实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0年监测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103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财采【2020】04-001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次招标项目为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2020年监测技术服务,招标内容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大气无组织废气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的数据服务购买。监测类型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序号 |
监测类型 |
1 |
地表水监测 |
2 |
废气重点企业监督监测 |
3 |
voc重点企业监督监测 |
4 |
土壤重点企业监督监测 |
5 |
化工园区及重点企业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 |
6 |
区域环境噪声及道路噪声 |
7 |
化工园区环境空气监测 |
8 |
废水重点企业监督监测 |
9 |
24家企业的在线设备比对 |
10 |
信访、执法监测 |
11 |
一般企业监测 |
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20万元。投标人在监测因子对应的“预算单价”基础上报出统一结算率。“统一结算率”只有一个,该结算率适用所有的“预算单价”。“预算单价”是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实际结算单价=预算单价*统一结算率报价。实际结算金额按实际点位、频次及对应的实际结算单价计算。实际结算金额以预算金额为320万元为上限。
4、服务期一年,从2020年5月1日起到2021年4月30日止。原服务合同至2020年4月30日到期,5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结束止仍由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负责运维,该段时间的运维费用由本此招标的中标单位支付给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并在有效期限内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5月27日14:0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14: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本项目对“非镇江市的供应商”可以申请开通投标的“绿色通道”:即邮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文件免费提供,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邮箱报名,请将领取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zjhxztb@163.com并电话告知,报名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2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内勤经理及报名联系人:严莹; 联系电话:13914555697,0511-88083481;
项目经理及标书答疑联系人:梅峰 联系电话:15805289773;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
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一号
联系人:陈诚 联系电话:13852989729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八、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苏财购【2020】19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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