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来源:采购网
陕西龙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YXQ2020-007
三、采购人名称: 延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延川县关庄镇关庄村
联系人:延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0911-858200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延大家属院16号301室
联系人:贺江江
电话:1531939073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延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采购1批
项目概况: 延川县关庄镇人民政府水质污染防治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水质污染防治
采购预算: 9145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 4、提供谈判前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无失信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7.提供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07 09:00:00至2020-05-0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延大家属院16号3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请提供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上证明文件加盖鲜章3套,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5 14: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延川县北新街农贸市场后院三楼
3、开标时间:2020-05-15 14: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延川县北新街农贸市场后院三楼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19390733
2、开户名称:陕西龙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4、账 号:102077184836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龙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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