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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线下]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靖安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编制项目采购(招标编号:江西亿安-JA2020-032)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5-11 来源:采购网

[靖安县][线下]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靖安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编制项目采购(招标编号:江西亿安-JA2020-032)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0-05-11]

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靖安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其靖安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编制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上二年度内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原件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具有测绘甲级和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

3)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有意向的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20年5月19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通过网络或者在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靖安县清华大道35号)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并可查阅招标详细信息。通过网络领取招标文件的须将投标人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到电子信箱: jxya2014@163.com,否则报名无效。

4、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20年5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五楼1号开标厅。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6、应答时间: 2020 年5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

7、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磋商的,请在磋商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aggzy.com/

 

采购人: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

联系人:孔女士  联系电话:19979501890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靖安县清华大道35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795-4650618  18979513212  邮  编:330699

电子信箱: jxya2014@163.com

 

开 户 名: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安县新大街支行

账 号: 936007010001468892  

举报电话: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4662889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4657796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4660538

 

江西亿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1日

 

 

 

 

特别说明: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府明〔2020〕2号)以及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为配合政府防疫控制措施,降低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按照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要求,现将开标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限定现场人数,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2、参加本项目的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3、交易中心分别会在开标区门口设置检测岗,进行体温检测、防疫登记。所有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登记,并如实报告情况,进入开标区不准携带打火机,不准抽烟。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四是未佩戴口罩的;五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五是为配合政府防疫控制措施,降低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保障开评标有关人员的身体健康,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得来自湖北等重疫区,如有湖北等重疫区的企业参与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授权给公司其他非湖北等重疫区经营人员并携带相关的身份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参加投标。经监督部门同意,属于投标单位代表的可在开标区门口检测岗处递交投标文件,由项目业主单位代表或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5、自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次日起14天内,参加现场活动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当立即通知项目业主单位、行业监管部门、交易中心。 

6、自觉遵守交易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进入开标区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办理业务时请提前准备好提交材料,一次办结,即办即走不逗留,排队等候前后间隔一米以上,座位隔空就座,不操作与业务无关设施设备,维护好交易服务区卫生和秩序。

 

 

 

 

 

 

 

 

附表:《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 是,到达时间为: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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