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1 来源:采购网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其所需聚氧化乙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聚氧化乙烯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CCGZC-2020-804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交货 日期 |
交货 地点 |
验收 标准 |
1 |
聚氧化乙烯采购项目 |
25吨 |
800000 |
800000 |
根据需方实际需求供货 |
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
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 |
2、采购需求: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聚氧化乙烯采购项目。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有效期:所投产品出厂日期必须在3个月内。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有重大税收等违规处罚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企业信息;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6、2018或2019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7、投标截止日期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
8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的社保金凭证。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及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5月11日至2020年05月15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一楼报名处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1日8时30分
开标地点: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二楼会议室(一)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吕梁市城区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593369777
采购代理机构: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高崖湾四巷7排2幢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吕梁分行营业部
账号:696681043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358-8223555
吕梁市志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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