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来源:采购网
榆林市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横山区创建工作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横山区创建工作办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横山区创建工作办垃圾清运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HSZC2020-004J
三、采购人名称: 榆林市横山区创建工作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北大街9号113室
联系人:榆林市横山区创建工作办公室经办
电话:761639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市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体育西路
联系人:何玉龙
电话:0912-7612960
传真:0912-761296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榆林市横山区创建工作办垃圾清运服务采购1项
项目概况: 无
项目用途: 无
采购预算: 7154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15 08:30:00至2020-05-19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横山区采购中心303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谈判文件须提供企业介绍信原价与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2 08:3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大厦)十楼7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5-22 08:3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大厦)十楼开标室7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2-7612960
2、开户名称:榆林市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横山区支行
4、账 号:806050801421007963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榆林市横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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