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5 来源:采购网
靖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宜购2020B000327245)号采购计划,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靖安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就靖安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招标编号:YCJAZFCG2020023
(二)项目名称:靖安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五)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或2019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记录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开标现场查询)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20年5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靖安县东方路20号(国土局旁))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可查阅竞争性磋商详细信息。
(七)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或三证合一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等材料完整提供一份装订成册。
(八)竞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5月27日 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九)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 上午 09:30整(北京时间)。
(十)开标与磋商时间:2020年5月27日 上午 09:30整(北京时间)。
(十一)竞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安县东方东路22号)五楼1号开标大厅。
(十二)磋商文件补充、更正说明下载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及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aggzy.com/。
(十三)采购单位:靖安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3879580833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靖安县东方路20号(国土局旁)
联系人:甘女士
电 话:18979579650
电子邮箱:254507898@qq.com
开户名:江西甲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九江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何网点都可以);
帐号:117269251000055062;
(十五)举报电话:靖安县委督查室:0795—4662889
靖安县政府督查室:0795—4657796
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4660538
特别说明: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府明〔2020〕2号)以及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要求;为配合政府防疫控制措施,降低疫情扩散的潜在风险,按照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要求,现将开标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①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积极配合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个投标企业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投标人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进场前必须接受靖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的进场登记和体温测量等相关防控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37.3℃以上)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市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三是体(额)温超过37.3°C的。
②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除携带具备其他业务需要的证件外,还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填写好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并且必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否则不予进场,后果自负,《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附表:《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 是,到达时间为: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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